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15
实施时间: 2021-12-1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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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修订后的《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业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六届二十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信息由省注协统一发布。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强化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涉及虚报错报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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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