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全面启用电子凭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12-10
实施时间: 2021-12-13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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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本公司将在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中全面启用电子凭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13日起,本公司营业大厅办理沪市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将正式启用电子凭证。业务办理成功后,本公司将向当事人预留的指定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发送凭证下载链接和验证码,当事人可通过下载链接和验证码获取电子凭证,凭证下载有效期为30天,请注意及时下载。
  同日起,通过券商代理渠道办理的沪市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亦同步采用上述电子凭证发送方式。
  二、本公司出具的电子凭证与加盖实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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