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
发文文号: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21-12-1
实施时间: 202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2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注销条例
  (2021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建立注销便利制度,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