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办[2021]7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11-2
实施时间: 2021-1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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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79号),就进一步纵深推进我省“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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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