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总工会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会[2021]6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11-25
实施时间: 2021-11-25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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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和财政局,全市各级工会: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财政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9号)主要涉及工会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工会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是各级工会组织在新制度实施中必须遵循的核算要求。请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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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