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证协发[2021]276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2-3
实施时间: 2021-12-3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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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公司: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有关部署,促进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未取得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已实际开展业务的,应自行制定整改计划,在一年内有序了结存量业务。交易商存在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业务的,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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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