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保监办发[2021]121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1-11
实施时间: 2021-11-11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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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参与境内外证券出借业务行为,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就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保险机构)将保险资金运用形成的证券以一定费率向证券借入人出借,借入人按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借券费用的业务。证券出借业务包括境内转融通证券出借、境内债券出借、境外证券出借等监管认可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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