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21]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11-26
实施时间: 2022-9-1
法规类型: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4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统计报表。新增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和G03表(非居民持有境内银行卡的收入支出)。
  (二)新增统计业务。新增“沪伦通”“存托凭证”&ldquo......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pdf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