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农经[2021]90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11-19
实施时间: 2021-11-1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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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调研、集中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本地区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初评工作,并组织各示范园创建单位参照大纲格式撰写自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填报定量分析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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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单位自评价报告编制大纲.pdf    
2.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成效定量分析表.xls    
3.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域名额分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