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11-22
实施时间: 2021-11-7
失效时间: 2025-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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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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