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1]第4号—中小企业IPO咨询的关注事项
发文文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1]第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11-25
实施时间: 2021-11-25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2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指导意见明确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如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推进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完善创新创业可转债转股机制等。然而,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中小企业如何满足资本市场的合规性要求,最终成功走向资本市场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促进自身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中小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1]第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