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11-6
实施时间: 2021-1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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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教育部,民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已经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别于2021年底、2022年底将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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