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放权赋权极简审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政发[2021]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1-1-8
实施时间: 2021-1-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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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沙、岳阳、郴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把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排头兵”,集聚高端资源,现就自贸试验区放权赋权、极简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链条放权赋能。围绕投资与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链条赋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省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能放全放、急用先放,确保自贸试验区有充分的自主权。对一时用不上、承接没把握、使用频次低的权限暂时不放,确保放权精准、有效。省市相关部门和中央在湘单位要密切跟踪放权工作,切实加强业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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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赋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