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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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区(市)县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2021年缴费基数按下限3416元/月、上限1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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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21年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doc    
附件2: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