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政办字[2021]14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11-12
实施时间: 2021-1-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6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已经2021年11月1日省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综合运用贴息、奖补、分险、增信“组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