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11-15
实施时间: 2022-1-1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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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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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pdf    
2.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