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科规范字[2021]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0
实施时间: 2021-8-20
失效时间: 2026-8-1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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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商务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持续提升我省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科技厅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省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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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