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教政法厅函[2021]18号
发文部门: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21-11-3
实施时间: 2021-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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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精神,推进教育部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教育部制定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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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