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会[2021]106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11-15
实施时间: 2021-11-15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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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财办会〔2021〕20号)及《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皖政〔2021〕39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工作开展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动落实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全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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