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施行《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件业务规则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1]55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5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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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北证公告〔2021〕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南》(北证公告〔2021〕4号,以下简称《指南》)已于2021年9月17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已经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自《办法》和《指南》施行之日起可以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交易和申购;施行之日前已经开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交易和申购。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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