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实施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8-25
实施时间: 2021-8-2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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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的缴费负担,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省、市同意,现就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
  2021年7月至9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其职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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