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落实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8-30
实施时间: 2021-9-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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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实施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现就落实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的实施
  我市税务部门将从2021年9月1日起调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对2021年7月、8月未享受减半征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缴费单位,经上级部门同意,并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确定,我市税务部门将通过适当方式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落实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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