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2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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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1.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制造业企业,如何确认自己是属于中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答:(1)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2)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的企业。
  (3)本次可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制造业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2.可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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