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1]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2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5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规范交易单元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北交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共用交易单元,交易参与人已经开通的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单元,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具有北交所交易权限,无需另行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nbs......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细则.pdf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