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库[2021]18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1-10-25
实施时间: 2021-10-25
法规类型: 会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中央预算单位财务部门:
  近年来,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但从编报反映情况看,中央单位举办或与地方联合举办、在地方登记的事业单位所属关系及合并级次问题,亟需进一步明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7号)有关规定,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