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21]220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21-11-8
实施时间: 2021-11-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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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市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通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1﹞23号)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现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一)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三)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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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调转业务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