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残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规[2021]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9-29
实施时间: 2021-10-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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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财政征收局,各区税务局、第三、四税务分局,各区残联,国家金库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支库、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
  现将《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残联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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