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实现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降低50%以上)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于2020年4月1日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重新启动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工作的请示》(沈税发〔2020〕26号),向市政府提出重新启动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工作。2020年4月20日,我局收到经由市政府转发的《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税务局拟重新启动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工作的办理意见》(沈财督办〔2020〕79号),市财政局意见为暂不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