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全省上线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及车船税业务办理功能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5
实施时间: 2021-11-5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7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1年11月5日起,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上线“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和“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功能模块,实现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及车船税申报缴款掌上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功能
  (一)在“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增加“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功能模块。具体业务范围包括自然人房屋信息采集、房屋租赁专用发票代开、房屋租赁普通发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自然人房屋租赁发票代开操作指南(纳税人端).doc    
附件2:车船税网上申报及缴款操作指南(纳税人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