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21]5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9-8
实施时间: 202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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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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