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11-2
实施时间: 2021-1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4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我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更新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本次调整更新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不含增值税。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时间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时间为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2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