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征科发[2021]6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10-12
实施时间: 2021-10-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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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税务总局决定推出15条新举措,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牢固树立促进提升纳税人遵从意愿和遵从能力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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