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我市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4]38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8
实施时间: 2004-8-1
失效时间: 2007-11-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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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征管漏洞,针对当前我市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就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依照执行。
  一、自2004年7月30日起,暂停所有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和代征税款业务。
  二、各局要及时与北京市税控安全管理中心及当地税控服务商取得联系,核实本区内货物运输业中介机构购买、安装税控装置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税控安全管理中心提供的税控密码器编号暂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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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9]6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2-10
实施时间:200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