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11-1
实施时间: 2021-11-1
失效时间: 2022-10-28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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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配套执行的《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水运物流运输企业、公路物流运输企业、航空物流运输企业单项标准)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7号、2019年第46号、2019年第229号、2020年第13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说明.doc
  2.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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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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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6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22-10-28
实施时间: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