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1]14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0-30
实施时间: 2021-11-15
失效时间: 2023-9-3
法规类型: 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提升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1年10月30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修改: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证公告[2023]48号
发文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23-8-4
实施时间:202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