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证公告[2021]5号
发文部门: 北京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10-30
实施时间: 2021-11-15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核工作,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
  本规则施行前,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的受理、审查、发行及挂牌等工作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规则开展。本规则施行后,精选层在审项目平移至本所,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完成公开发行,但尚未在精选层挂牌的,无需重新履行公开发行的注册程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