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税收征管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1-9-29
实施时间: 2021-9-2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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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疫情期间办理税务事项,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现将加强征管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纳税人可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龙江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税缴费。线上办税咨询服务渠道详见附件1;“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附件2)所列214项税收业务均可足不出户在网上办理。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服务热线4001119955、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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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线上办税咨询服务渠道.doc    
2.“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doc    
3.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