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海关总署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上述未列部门 外交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10-12
实施时间: 2021-10-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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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商务部、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认定首批基地以来,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各基地积极创新支持政策、培育市场主体、开拓海外市场,发展动能不断增强,集聚效应逐步显现,但也存在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发展合力有待凝聚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地在引领对外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健全共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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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等17部门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