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21-10-23
实施时间: 2021-10-23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