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房函[2021]422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1-10-18
实施时间: 2021-10-18
法规类型: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3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现就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考试报名条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