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1-10-9
实施时间: 2021-10-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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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顺应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海关总署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有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包括牵头企业和成员企业。
  牵头企业是指经成员企业授权,牵头向海关申请办理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企业。牵头企业应熟悉企业集团内部运营管理模式,了解成员企业情况,协调成员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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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