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会协[2021]6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9-30
实施时间: 2021-9-30
失效时间: 2023-4-1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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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坚持质量导向、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诚信建设,结合我省行业发展实际,协会对《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省综合评价审查委员会各委员、第八届理事会各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30日

  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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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冀会协[2023]41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23-4-14
实施时间:202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