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财会[2021]88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9-16
实施时间: 2021-9-16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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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6号)执行。
  二、申报范围
  (一)在皖各类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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