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环[2021]9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 自然资源部
发文时间: 2021-8-23
实施时间: 2021-8-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林业和草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生态环保资金职能作用,我们制定了《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