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函[2021]16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21-9-28
实施时间: 2021-9-28
法规类型: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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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做好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监管制度衔接,规范季度报告信息披露,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进行了修订,新增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同时废止。
  上市公司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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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