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04]5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7-5
实施时间: 2004-7-5
失效时间: 2011-5-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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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对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03〕40号)精神,现就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落实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沪财预〔2003〕1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操作中的具体问题补充明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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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五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1]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1-5-10
实施时间: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