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1]第2号—ESG碳排放鉴证业务介绍
发文文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1]第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1-9-27
实施时间: 2021-9-27
法规类型: 审计技术提示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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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随着我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开展ESG报告鉴证特别是对碳排放信息的鉴证,可帮助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加报告公信力和利益相关方信心。目前,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对ESG报告开展鉴证主要依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000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修订版)》(ISAE 3000),对于ESG报告中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或独立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则主要依据《国际鉴证业务准则第3410号—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鉴证业务》(ISAE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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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注册会计师ESG鉴证报告示例及企业ESG报告中碳排放数据的披露示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