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1-9-24
实施时间: 2021-9-24
法规类型: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3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规范电子会计凭证归档,省档案局、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0月12日前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省档案局联系人:翁梅;联系电话:0571-85118298;传真:0571-85118865;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409号;电子邮箱:wm@zjda.gov.cn。
  省财政厅联系人:李俊彦: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5751;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电子邮箱:ouc_ljy2015@
  浙江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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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