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1-9-26
实施时间: 2021-9-26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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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号)、《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省财政厅起草了《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
  1. 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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