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 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运行[2021]128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上述未列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21-9-3
实施时间: 2021-9-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就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重要意义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